关于报送分党校调整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因工作岗位变动及退休等原因,部分学院分党校人员需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请相关学院党政办公室将本院分党校新调整的人员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学校党校(中原楼304),同时说明变动原因。
二、任职说明
分党校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分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一般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分党校教务办公室主任一般由组织员或其他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