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宣传媒体采访活动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1-06-02浏览次数:111

 

    校内宣传媒体采访活动,由宣传部办公室统一安排。
    (1)对于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安排照相、摄像及文字采访。活动主办方提前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如会议主题、议程、出席人员等);如举办活动时需要入场券、通行证等,请预先为记者准备并及时提供;影视制作室一般只负责活动的新闻摄制,如需全程跟踪拍摄或全程录像,或者有其它特殊摄制要求,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宣传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经费。
    (2)各二级单位主办的活动原则上由主办单位提供新闻稿件,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新闻稿(文字、图片)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或者通过文澜新闻网投稿系统发送至文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