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1-11月对外宣传成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外宣传奖励及评比办法>的通知》(中南大党宣字〔2014〕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4年1-11月对外宣传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外宣传成果统计范围:
2014年1月1日――11月30日见诸学校认定的对外宣传媒体上正面宣传我校的作品。
二、对外宣传成果统计时间:
2014年12月8日截止,请各单位将2014年1-11月对外宣传的有效证明(含作品的原件、复印件、视频新闻须提交光碟)及汇总清单(纸质版现场提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表样见附件)交党委宣传部。
三、对外宣传成果报送地点:
南湖校区:中原楼305室;联系人:马迪思 徐剑飞。
四、几点说明:
1、对外宣传作品的认定及必须提交的有效证明,见《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外宣传奖励及评比办法>的通知》(中南大党宣字〔2014〕5号)文件第一、二条,解释权属党委宣传部。
2、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并及时将对外宣传成果汇总后报送(校领导的对外宣传成果请学校办公室统计报送)。
3、本次的统计和奖励过期不再受理,遗漏不补办,且都视同自动放弃。
4、本次统计的对外宣传成果的奖励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