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2861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委宣传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承担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结合部门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和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谋划部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融入部门各项工作,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并组织落实。

3.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等内容,年底开展自查,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选好用好干部

4.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规范程序,改进选人用人方式,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强化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选好用好干部。

5.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6.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贯彻落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整治和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离任审计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要求全部员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9.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教育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0.加强履职尽责,在“理职明责”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1.加强调查研究,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积极报道和呼吁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2.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3.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实施制度,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5.加强权力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部务会议制度和分层决策制度,坚决贯彻 “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16.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推进部务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五)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7.支持学校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认真抓好上级党委、纪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18.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推进部务公开。

19.积极协助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校纪委做好执纪问责工作。

二、部长的第一责任

部长承担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部门全体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分管副部长、岗位负责人,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

3.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分管副部长的专题汇报。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4.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岗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发现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6.带头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参加校党委、校纪委组织的专题学习活动。

7.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8.支持和参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全校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

(五)做廉洁从政表率

9.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每年做好述职述廉工作。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1.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1.主动落实部署。指导、督促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发现分管业务科室和岗位人员范围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部长报告,强化责任追究。

3.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分管同志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党委宣传部

                           2016年7月5日